全院重视,认真落实广州市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1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以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用药总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有25个品种,32个规格。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使用中选药品的患者个人负担将明显降低。
广州市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为落实好该项工作,我院制定了《广州市胸科医院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目前,我院涉及的15个中选品种均已按照中选价格完成合同签订和平台下单采购。所有涉及的相关品种将于4月1日零时按要求调价,确保按时实施。
广州市胸科医院
2019年3月29日